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茂名煉油轉型30萬噸/年環氧丙烷裝置及24萬噸/年雙氧水EPC總承包項目SSEC茂名HPPO裝置EGSB厭氧成套設備(招標編號:NWZ250530-5509-078207) ,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 SSEC茂名HPPO裝置EGSB厭氧成套設備 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概況 |
---|---|---|
1 | 茂名煉油轉型30萬噸/年環氧丙烷裝置及24萬噸/年雙氧水EPC總承包項目 | / |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物資描述 | 數量 | 單位 |
---|---|---|---|
1 | 污水生化處理成套設備\EGSB 90m3/h COD≤4000mg/L | 1.000 | 套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本款提出的資質、業績等要求,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1 資質要求。
(1)投標人具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 登記制度登記,執照有效。
3.1.2 財務要求。
無
3.1.3 業績要求。
(1)投標產品在2016年至今不少于1個(含)采用“鋼制調質罐(外循環)+EGSB鋼制反應器(厭氧膨脹顆粒污泥床)”工藝或“IC優化厭氧鋼制反應器(優化的內循環厭氧反應器)”工藝處理石化或化工類含醚或含醛廢水的厭氧系統供貨業績,該業績應滿足以下要求: ①單臺厭氧反應器處理規模不小于40m3/h; ②該業績連續正常運行1年以上,并至今仍在正常運行,可隨時考察驗證; ③進水COD≥12000mg/L,含醚或含醛; ④該業績采用由若干個獨立可互換模塊化單元組成的三相分離裝置; ⑤單臺厭氧反應器容積負荷≥6kgCOD/m3·day。 (上述業績須提供有業主代表簽字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合同掃描件、工藝路線技術、技術附件(包含設計規模、進水水質、厭氧反應器容積負荷等相關信息)、驗收報告等證明文件,原件備查。)
3.1.4 信譽要求。
(1)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2)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3)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政務服務平臺列入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3.1.5 其他要求。
(1)投標人近三年在“信用中國”網站,或生產所在地省級政務公開平臺,無因環保問題的行政處罰事項(已撤消的行政處罰不計入)。 (2)投標人須滿足以下要求: 有能力完成招標項目的設計、制造、系統集成、聯機測試、售后服務及培訓等全過程工作的生產制造型企業,成套設備須在投標人的工廠預組裝,并提供國內實體工廠屬于投標人的產權證明文件(工廠土地證和房產證)。 (3)投標人書面承諾:未曾受到過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的處罰。 (4)投標人須書面承諾:1、投標文件完全滿足請購書各項要求,并對技術要求中所有★項條款需逐條做出響應,★項只要有一項不滿足即否決投標。(提供由法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的承諾書)2、投標人提供技術方案的供貨狀態、供貨范圍、性能及技術參數等需滿足請購書技術指標及性能保證(考核指標)要求,并提供單獨承諾書加蓋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簽字。3、承諾本次投標文件均為正確真實的資料,如若中標,無條件允許買方對任一業績現場實地考察,且業績可見。 (5)若投標人未選用招標文件中“分包商清單”所列供應商,采用“或等同”或“相當于”分包商,以發布招標澄清為準。 (6)請購書中的技術要求有偏離的,必須列在技術偏離表中。其中帶“△”的技術要求有三條及以上偏離,或者對所有技術要求有5條及以上偏離的,即否決。開標前得到技術認可的偏離不視為偏離,但須列在偏離表中并作好標記。技術文件要求不允許的偏差項,不接受偏差。投標文件中應提供技術偏離表,技術偏離表中應填寫具體的偏離內容或無偏離,偏離內容以公開發布澄清為準,不接受未經公開發布澄清的偏離內容。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招標物資由投標人自行生產)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